關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中是否需提出回填土的判斷依據
發布日期:2022-01-13
來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中是否需提出回填土的判斷依據并說明回填土來源。
回復: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目的是查明地塊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過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情況。根據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需要,如需對回填土來源等情況進行初步判斷,可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有關要求,通過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階段,開展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進行識別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