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保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
發布日期:2020-06-30
依據《土壤法》,國家建立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關標準,將農用地劃分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
對安全利用類農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應當結合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等情況,制定并實施安全利用方案。安全利用方案應當包括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內容。
對嚴格管控類農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應當采取風險管控措施,包括提出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等等。